十年空论冷落谈,复得昭雪无言叹
—— 某个“被封杀”谣言相关。
—— 请配合真人世祖传洗脑包食用,风味更佳。
如果入坑早或者混圈比较多,可能听说过这么个都市传说 ↓
<BBB因为在86年大电影中说了句shxt被冷处理对待,遭到孩之宝雪藏。>
由于年代久远我暂时找不到当年到底是哪位大佬开的这个好兆头,总之询问了几位朋友,这个传言是确实存在的,也有一定影响范围,比如当年随便逛逛贴吧就能看到↓
诚然,从90年代开始直到2007年真人世之前,BBB是有长达数十年的时间都没有在荧幕类作品中出现过,所以BBB人气不佳→说错话→被封杀→靠真人世上位这一连串看似顺理成章的逻辑真的成立吗?
不。
契机是最近在外网闲逛无意中看到screenrant网站《Transformers: 15 Things You Didn’t Know About Bumblebee》这样一篇软文。
其中第4条,<孩之宝在90年代丢失了他的名字使用权>,突然让我想起了国内那个都市传说。
当然这篇文里本身没有什么实质性内容,大致说的是。
Bumblebee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无论是在电视动画系列中还是玩具方面,他都非常受欢迎。而孩之宝也抓住并利用了这一机会,是从那时起直到九十年代,相比其他任何一个变形金刚,Bumblebee有更多不同种类的玩具。当然也包括Goldbug版本,增长了孩之宝生产的Bumblebee玩具数量。
但是在90年代中期,孩之宝的"Bumblebee"商标失效了。那个时候,G1时期已经过去,他们正把重点放在新开的BW和BM世界线上。实际上,Unicron Trilogy宇宙(2000年),有一位叫Hot Shot的角色原本是要命名为“Bumblebee”,他的构成有许多Bee的人格要素,颜色也是黄色,直到这时孩之宝才意识到他们已经没有权利使用这个名字。
孩之宝曾失去过“Bumblebee”使用权,这个说法我个人是第一次听到,出于好奇以Trademar Bumblebee Hasbro lapse这几个关键词定位了一下。
找到了更详细的描述。
Bumblebee:在G2 Go-Bot之后,孩之宝有好些年没使用过这个名字(在有人问”为什么虽然应该很契合但自野兽战争Beast Wars以来就没有一个“Bumblebee”玩具” 的问题前先说明一下:任何一个可变形为外观接近与真实的昆虫Bumblebee的玩具,会使Bumblebee这个名字更接近为一种描述而无法被当成商标使用),使得这一商标使用权被放开,其使用权可被竞争。
其他公司抓住了这个机会,其中最为注目的是Playcore公司及其旗下的“Buzz the Bumble Bee”秋千,被归类为“玩具和运动用品”的产品。这就是为什么尽管Bumblebee和Spike这两名角色的名字都可以在玩具内附的共用简介里找到,但他们的赛博坦英雄双套装PVC玩具(Heroes of Cybertron PVC two-pack)依然被正式命名为“汽车人间谍小队(Autobot Espionage Team)”的原因。
这一情况持续至真人世电影(2007)制作时期,孩之宝意识到由于电影中的主要角色之一会是一个新版本的Bumblebee,他们应该尝试将这一名字的使用权取回来。
虽然Playcore公司的子公司Swing-N-Slide终止了其秋千套装产品“Buzz the Bumble Bee”,但其他公司——也就是一家名为“Bumble Bee Productions,Inc”的生产公司和一家名叫“Bumblebee Toys”的线上玩具零售商——对孩之宝企图将“Bumblebee”的名字注册为商标表示了反对和抗拒。
因此,自那之后,孩之宝停止了注册尝试,只是单纯将“Bumblebee”当成一个未注册商标来使用。自1995年以后,最先被官方命名为“Bumblebee”的变形金刚新玩具是3 Titanium Series 的模型与Classic Deluxe Bumblebee,两个都于2006年发行。
TFwiki的<Trademark(商标)>页面,用语有区别,描述事实基本一致。
正如上面所言,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孩之宝公司无法使用“Bumblebee”这一角色名。在2003年,这个名字被一家名为Playcore的公司注册,作为他们的产品“Buzz the Bumble Bee”秋千的商标使用。且由于当时孩之宝公司自1995年以来便没再将Bumblebee作为玩具名使用,它们之间对于注册商标名的竞争似乎并没有那么激烈。
由于这个原因,包含Bumblebee和Spike Witwicky 的玩具赛博坦英雄PVC双套装(Heroes of Cybertron PVC two-pack)被正式命名为“汽车人间谍小队(Autobot Espionage Team)”,尽管在玩具包装背面的简介中这两名角色依然是“Bumblebee”和“Spike”(但并未声明这些名字是商标)。
此外,见右边的图片(就是旁边的那张),这个变形金刚·舰队(Armada)的主要角色之一最初在Bumblebee商标无法使用之前是打算命名为“Bumblebee”的,但结果只能被重命名为“Hot Shot”。
然而,在2005年三月,由于预定将Bumblebee作为重头戏真人电影的一个重要角色,孩之宝公司试图再次获取该商标,并计划于诸多不同名目分类的商品相关联。
但是这次注册的尝试在2005年7月遭到了其他公司的反对,包括一家名为”Bumble Bee Productions,Inc”的生产公司和一家名为“Bumblebee Toys”线上玩具零售商,它们都认为如果该商标被注册在玩具领域,会与他们自己的注册商标太过接近。
最终,孩之宝于2006年放弃了尝试注册“Bumblebee”为商标,只是单纯的决定使用该名作为“普通的”非注册商标使用。由于电影的公映日期被推后了一年,从而使得3“Titanium Series 模型和一个来自经典世界线(Classicsline)的玩具成为了这十年以来首次被命名为“Bumblebee”的变形金刚玩具。(Playcore公司,精确地说是其子公司Swing-N-Slide已不再生产“Buzz the Bumble Bee”秋千套装了。)
在<G1_Bumblebee>页面的Notes部分,也提到了这段历史。
Bumblebee/Goldbug显而易见是一名在变形金刚作品第一个十年里大受欢迎的热销角色。在1984年出现的那批汽车人里,他是唯一一名直到1986年仍然有出货的角色。自G1时代起,他就拥有比其他角色更多的玩具,在G1世代的8年长跑中有7年他的玩具是持续出货的。
但是自Beast Wars和Beast Machines世代起,随着G1时期众多角色名不再被使用,孩之宝公司失去了使用“Bumblebee”作为玩具商标的权利。没错,自从人们将注意力转向BW和BM时期的动物变体角色们开始,“Bumblebee”这个名字就从视线中消失了。因此,虽然<Unicron Trilogy>里的Hot Shot明显是惯例的黄色涂装儿童向角色,他依然无法被命名为Bumblebee。
综合信息可以总结为,由于商标有时限性需要更新,而“Bumblebee”商标到期时,孩之宝在开发BW系列,认为不需要从G1角色那里继承太多名字,于是这个商标被Playcore公司夺走,孩之宝在很长一段时间都失去了这个商标名称的使用权。直到以真人世为契机,孩之宝尝试取回使用权失败,最后被迫将“Bumblebee”作为非注册商标使用下去。
*非注册商标不享受专利权,不受商标法保护。
OK,现在可以说清楚了,BBB长达十年的消失和他的人气/商业价值,完完全全没有一星半点的关系。
尽管那十年里失去了商标BBB一度无法出场,但是在舰队(Armada)中不仅有无法使用名字而被迫更名的“Hot Shot”,另一位叫"Sparkplug"的微型战士领袖(下图)也是明确向Bumblebee致敬的。
最后,问题回到真人世祖传洗脑包。
BBB在真人世大荧幕出现之前的查无此车,请回头再看一遍。
这个角色原本的商业价值就在那里,所以孩之宝行再次利用了这件商品,仅此而已。
如果想不通这个逻辑,说简单点,如果没有价值,孩之宝大可以放弃这个反正已经无法享受专利使用权的角色,何必还要大费周章再把他的商标夺回来。
不是吗。
以下黑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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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靠孩社煞笔吗?!!!!!!
top tier啊only 1984 Autobot still shipping in 1986啊居然心大得把使用权浪没了word天?!!
一个煞笔的公司加上一群煞笔的你圈神经病产生的化学效应简直是惊天大煞笔!!!!!
BBB居然能被这种煞笔的理由拿来当证据让一群煞笔造谣雪藏黑了十年?!!
妈的智障!!!!!!
被气笑了我现在什么都不想说但是有句MMP我一定要讲。